浙江:将防重症关口前移到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
中新网杭州1月12日电(王逸飞 张煜欢)12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厅(局)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王仁元介绍,目前浙江全省整体疫情已渡过感染高峰期,但当前住院和重症危重症仍处于高峰平台期,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关口前移“防重症”、加强农村防疫“补短板”等方面工作,如将防重症的关口前移到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
王仁元说,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该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有效应对多轮疫情冲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该省防控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王仁元称,目前浙江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主要呈现五方面特点:一是整体疫情已渡过感染高峰期;二是发热门诊就诊人次明显回落;三是120急救及急诊目前已处于逐步下降阶段;四是住院和重症危重症仍处于高峰平台期,其中65岁以上老人占90%左右;五是医疗资源总体处于平衡状态,能基本满足当前的医疗救治需求,但仍处于最关键的阶段。
“下一步,我们要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把‘防重症、遏病亡’作为重中之重。”王仁元介绍,接下来该省卫健部门将重点做好关口前移“防重症”、强化医疗救治“遏病亡”、管好重点人群“暖服务”以及加强农村防疫“补短板”等四方面工作。
以关口前移“防重症”为例,该省提出要强化早发现,将防重症的关口前移到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强化早识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早期识别诊断能力;强化早干预,畅通保供渠道,必备药品器械直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强化早转诊,依托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立和畅通重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
“哪里有需要,就重点支援哪里。”王仁元还指出,该省将加强医疗资源的统筹力度,建立日调度和省市专家组巡诊、会诊制度,盘活用足浙江全省重症救治资源。医疗机构要全院总动员,人员全院调动、资源全院统筹,加大病区和床位腾、转、并力度,做到人员、科室、设备、院区、上下“五个打通”,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此外,为重点管好“一老一小”、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五类人群,该省还将加强“一对一”暖心服务,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监测、重症预警、医疗服务等工作。
“当前,我省感染重点区域呈现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基础比较薄弱,决不能掉以轻心。”王仁元说,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村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重点保供偏远农村、山区、海岛等地区。特别是针对浙江农村地区24万名65岁以上独居老人、3万名14岁以下留守儿童,全面落实对口联系,确保有人管、有人问。同时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加大人员下沉派驻的力度,加强重症转运救治能力,畅通服务民众“最后一公里”。(完)
各地探索服务自动驾驶交通管理新举措******
各地探索服务自动驾驶交通管理新举措
如何为“聪明的车”建设“智慧的路”
本报记者 董凡超
驾驶座上没司机,汽车也能上路行驶?或许,这就是未来的日常。随着5G通信、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演进,自动驾驶已经逐渐从蓝图走进现实。
2022年12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旨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地方立法回应创新驱动下产业发展诉求的做法不仅在浦东一隅。《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将自动驾驶作为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领域之一,积极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研发、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创新发展
多个部委有举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告诉记者,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制度要在充分了解自动驾驶汽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合理而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现行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将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为L0-L5级。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飞速发展,目前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阶段。除了明确分级标准外,相关部委已开展包括深化试点示范、完善政策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在出台发展政策方面,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改委等11个部门出台《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在推进标准规范制定方面,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推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同合作;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框架下研究智能交通标准体系;制定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编制《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
在推进测试验证方面,交通运输部认定6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北京、西安、重庆、上海、泰兴、襄阳);推动测试区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提升测试服务水平;制定《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
在推进试点示范方面,交通运输部开展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的试点;推动5G通信和北斗导航等技术的应用;在北京、上海、河北等地推进一批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试点项目。
目前,各部委正坚持“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确保安全、反对垄断”的原则,在地方先行先试、产品准入试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上路行驶
制度保障少不了
2021年6月23日,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进入公众视野。由此,上海拥有两类不同性质的地方立法,一类适用于全上海,一类专门为浦东制定,在浦东新区实施。
浦东新区法规明确,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车辆应当具备最小风险运行模式,配备处于无驾驶人状态的显示装置以及故障或事故后的警示装置,经过有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达到规定里程或时间。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路段、区域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公安、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根据道路基础条件和实际需要划定并组织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在该路段、区域及周边设置相应标识和安全提示。
山西省阳泉市作为全国首个全域开放自动驾驶的地级市,目前已开展全市200公里道路自动驾驶测试运营工作,50个交通路口路侧基础设施完成智能化改造,形成市域级车城网。2021年9月,阳泉市多个部门出台了《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管理办法》,对自动驾驶载人测试进行了支持。
重庆市永川区和湖北省武汉市均出台管理规定,允许获得资质的示范应用主体开展车内无安全员的远程测试、示范和商业运营,为开展自动驾驶业务的企业提供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在政策支持下,中国在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各地法律、规定之于自动驾驶,态度是——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从低风险场景到高风险场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的要求,确保安全有序、风险可控。
余凌云指出,自动驾驶真正获得普及,还需从全国立法层面为产品准入和道路准入提供统一的合法性支撑,预防和应对技术的不确定性挑战,寻求道德伦理的正当性。
“自动驾驶可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试验来积累经验,最后在国家层面形成统一立法。”余凌云认为,自动驾驶立法应当坚持创新性、前瞻性、开放性的理念,并以“渐进式”立法思路为宜。
保障安全
公安机关在行动
走进阳泉市的数字经济产业园,自动驾驶车辆不时从身边驶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为自动驾驶车辆开放了200公里的测试道路,支持其规模化测试运行。并针对区域内住宅聚集区、商业大厦等地周边人员流动性大、即停即走现象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设置了专用停车位和停车牌,进一步规范了自动驾驶车辆停车行为。
据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胡鹏飞介绍,在日常管理中,该大队打造智能网联示范区的专门勤务模式,创建了“线下巡逻与线上巡检”相结合的管控机制,以机动中队为单位,“路长”每天对辖区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巡逻,如遇自动驾驶汽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测试安全员,并对企业进行通报。同时,还制定了专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为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及安全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此外,该大队每月都会组织专人深入企业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详细检查安全员的资质及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
在北京市亦庄新城设立的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科技带来的崭新变化正在改变群众的出行体验——北京交管局联合有关科技公司开展基于自动驾驶车辆感知设备的交通事件举报应用研究,以及基于手机定位的紧急求助、信号灯绿波护航研究等联创课题研究,探索自动驾驶与交通管理的双向赋能,全面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感与科技感。
余凌云表示,自动驾驶的技术革命可能导致与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也会赋予交通管理全新的执法重点并带来了技术层面考验。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重点解决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认定、隐私保护与网络安全等问题。
“交通管理未来也会依托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高度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真正具有‘千里眼、顺风耳’,做到取证实时化,智能预防事故主动化。公安交管部门也应积极延展科技触角,用有效、精准同时不侵犯隐私的执法手段,护航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行稳致远。”余凌云如是说。
图为2022年12月23日,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对辖区自动驾驶车辆道路交通通行情况进行巡逻指挥。 崔凯 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